某同修會的大悲懺法會進行中,於女眾群突然傳出嚎啕哭聲,B女兀自哭泣並喊著:「可憐啊,可悲啊,眾生太可憐啦!」,執事A於是上前關切,輕拍B肩膀,並在耳邊輕聲:「師姐,師姐,我們到外邊去好嗎?」,並遞上幾張衛生紙;B女抬起頭,只見一臉布滿眼淚鼻涕的愁容,一邊啜泣、擦拭鼻涕,一邊起身跟著離開會場。

 

會場外B擦拭完臉後再度嗚嗚地哭起來,且喃喃自語:「可悲啊,眾生太可憐啦!」A見狀催促B:「師姐,師姐,您深呼吸一下。」於三次的深呼吸後,B暫停哭泣,但一臉茫然、眼神呆滯。

 

A緊接著催促:「師姐,您再深呼吸一下後,唸『南無 觀世音菩薩』。」

 

B深呼吸後張口唸:「拿,拿,……」舌頭似乎打結而不輪轉。

 

A鼓勵著:「師姐,您再深呼吸一下後,唸『南無 觀世音菩薩』。」

 

B深呼吸後猶豫著唸:「南…無,南無,…觀~…」仍然結巴。

 

A輕拍 B肩膀並提醒她:「師姐,提起您的憶佛念,憶念 觀世音菩薩的念呀。」

 

反復地摧促下,B似乎夢醒而清楚地唸句:「南無 觀世音菩薩。」

 

A見狀欣喜地要求B再唸三次「南無 觀世音菩薩」聖號。

 

B隨順著提示而清晰地唸三次佛號後,頓時恢復神采奕奕,羞赧地向A:「不好意思,我剛剛失態了。」

 

A笑容可掬地向B合十鞠躬:「阿彌陀佛,請師姐回座位吧。」

 

 

B回座位後,執事C質疑地問A:「師姐,剛剛那是怎麼回事?」

 

「她被悲魔附身了。」

 

C一臉訝異:「悲魔附身?」

 

「當我們沒有在憶佛的念下,又喪失正念,一股勁地竟想著一些世間的苦難事,在這種的情境下懺悔,很容易感應悲魔來附身。」A輕描淡寫地說。

 

「十幾年,某週日我到某一神教的教會從事水電維修,無意間誤闖入一間『祈禱室』,室內約80人,有人大哭、有人大笑、有人呼喊、有人打拳、有人地上翻滾,簡直就像瘋人院。那種情形跟剛剛那位師姐的狀況很像,可是,教會的執事告訴我說:『那是聖靈降臨,你到外面不要亂講話。』」C仍有所疑的說。

 

觀世音菩薩感應的人是很『酷』(cool)的,不會嚎啕大哭,只會『冷靜』地流下兩行清淚。菩薩的大悲心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無法以言語解說。我剛才只是引導B離開那個悲苦的情境,之後,就全靠 觀世音菩薩的護佑加持,讓她恢復正常。」

 

C頻頻點頭:「我懂!我懂!」,隨後就迅速回到執事位置待命。

 

   *      *     *      *     *

 

法會後,午齋時間,甲向乙關心地說:「師兄,您是第一次來?蠻陌生的。」

「是的。」乙靦腆地回答。

 

「感覺如何?法會中您不斷的哭泣,還好嗎?」

 

「嗯,感覺蠻舒暢的,我學佛十餘年,參加無數次的『大悲懺法會』,這種感覺還是第一次。」乙爽朗地說。

 

「喔,那恭喜您了,您的某些冤親債主已離開您了。」

 

「這話怎麼說?」乙好奇的問。

 

甲不答反問:「師兄,您過去參加法會的心態都是『拿香跟著拜』吧?!」

 

乙很訝異地說:「您有他心通嗎?要不然怎會知道呢?過去幾年,我確實是『拿香跟著拜』,我想,自己雖不是什麼大好人,但從不虧欠別人,也沒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有什麼好懺悔的。只想著『有拜有保佑』,就隨緣跟著拜。」

 

甲搖搖手回答:「我沒有他心通,一般人都是這麼想也這麼認為,但是,我們的懺悔不是僅只這一世,而是無量世以來所犯的過錯,可是,我們都因為胎昧而忘了;而我們如來藏中所儲藏的業種須要『外緣』才能浮現,且緣具足時異熟果業報就會現行。」

 

「為什麼我會不自覺地哭泣?」乙疑惑著說。

 

「拜懺法會是先賢巧施設的方便法,懺本中的敘述如:『十惡五逆,謗法謗人,毀塔壞寺』等等當作『外緣』,當我們唸誦著它時,若過去世曾經做過那些惡業,業種就會藉此浮現;我們願意認錯悔過時,就會不自覺地流下懺悔的眼淚。」

 

「喔,那為何要至誠懺悔?為何主持法會者的修行德行很重要?」

 

「社會上許多傷害案件中,受害家屬都會要求傷害者要有悔改的誠意,若沒誠意就不會想要和解。同理,鬼道有情有他心通,會曉得我們的懺悔是否有真心誠意?至誠懺悔而流下慚愧的眼淚,才能獲得冤親債主的認可而解冤釋結。其次,當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各有堅持時, 觀世音菩薩及法會主持者都是扮演調解人角色,俗諺謂:『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法會主持者的德行是感應蒞臨會場的菩薩是本尊或分身的關鍵。佛菩薩及有德行者都會散發出白金色的身光,凡夫肉眼無法見,但鬼道有情清楚看見,且會被那股威德力所折服而願接受協調來解冤釋結若不講究修證只依著儀軌敲打唱誦,則所感應來的是一般的鬼神,沒有威德力難以讓『人』信服。拜懺的效果就無法彰顯。」

 

乙欣喜地說:「我懂啦,謝謝!家兄也是這樣極力說服我來參加這場法會。今天,我真的挖到寶啦。」

 

甲叮嚀著:「我們無法單靠一次的拜懺就能清除累世的所有冤債,且要知錯能改,不再犯同樣的錯這樣的拜懺才有實質意義。其次,若是小惡業可藉拜懺消除;但若是大惡業,如殺人,是無法完全消除的,只能將那個業力減弱,當業緣成熟時仍要受報,就像《慈悲三昧水懺》中的悟達國師仍要受人面瘡之苦,而不需要以命償命。」

 

乙歡喜地合十:「受教,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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